列支敦士登的加密货币法规

列支敦士登的加密货币法规自 2020 年 1 月起,所有位于列支敦士登的区块链公司都根据《代币和可信技术服务提供商法案》(也称为 TVTG 或列支敦士登区块链法案)获得许可。 对于具有各种商业模式的加密货币公司来说,它使列支敦士登成为第一个受到彻底监管和最安全的环境。 授予的许可证根据所使用的代币的特性以及所提供的服务类型而有所不同。

列支敦士登先进的监管框架已经吸引了众多可许可企业。 如今,这个热情好客的司法管辖区已经拥有 80 多家大型区块链公司,其中包括 LCX(一家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列支敦士登最大的证券型代币产品 (STO) 启动平台)、Vlinder Climate(利用加密资产为红树林和森林的碳清除提供资金)。 海藻修复,以及进行房地产代币化的 Crowdli。

列支敦士登的加密货币许可证

列支敦士登区块链法案

经过政府与行业、监管和科学专家三年多的深入合作,区块链法案于 2020 年 1 月 1 日生效。区块链法案在技术上保持中立,即该框架对 各种技术创新,因此涵盖了多种业务类型。 另一方面,它被认为是全面的,因为它澄清和规范了与基于区块链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各个方面。

区块链法案的目的是建立和维持对代币经济的信任,特别是在金融和经济领域,主要通过打击金融犯罪来保护可信赖技术(TT)系统的用户,并创建一个最佳的创新- 面向并开放基于TT系统的产品和服务的各种技术解决方案框架。 选择这种广泛的监管方法的目的是涵盖尽可能多的塑造代币经济的方式。 地方当局承认,任何为几个非常具体的加密货币业务建立框架的努力都会导致那些不符合法律定义的人面临更多的法律不确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与全球领先的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监管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概念相比,列支敦士登监管机构对各种区块链经济要素使用了不同的术语。 例如,列支敦士登全球认可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被称为 TT 服务提供商。 可信技术(TT)被定义为可以确保代币完整性、代币到 TT 标识符的明确分配以及代币转移的技术。 区块链法案为 TT 用户和服务提供商创造了一个安全的环境和法律确定性,包括透明的代币发行和销售规则。

令牌被定义为可以代表声明或成员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绝对或相对权利并且被分配给一个或多个 TT 标识符的信息。 该定义并未将代币与任何特定技术联系起来,该技术不仅可以捕获加密货币,还可以捕获任何专为金融行业以外的用途而设计的基于区块链的代币。

此外,为了涵盖代币化的各个方面,包括不同的特征和技术基础,新的监管框架建立了代币容器模型(TCM),这意味着代币作为一个容器,可以在其中放置所有类型的权利。 在这方面,代币的用途可以超越证券,涵盖音乐权利、专利、实用币、软件权利等。 另一方面,容器可以存储为空(例如,比特币区块链的数字代码)。

重要的是,即使代币保留在投资组合中、转移给新所有者或由托管服务提供商存储,代币容器内的权利和资产仍然保持不变。 存储在区块链容器中的代币代表黄金或其他商品所有权等权利。 黄金由代币所有者拥有,可以转移给另一个所有者,而无需改变其物理位置。 换句话说,尽管代币进行了虚拟交易,但所链接的物理世界仍然保持不变。

创建物理验证器的角色是为了确保物理世界和数字世界完全同步,并且可以强制执行代币所代表的权利,并且可以验证代币所持有的物品(例如,通过在虚拟世界中保护现实世界的资产) 保险库)。 物理验证者被定义为在缔约方之间进行调解的可信第三方,该第三方确认在线代表的代币化权利存在,并且声称在线下拥有该权利的人是合法所有者。

即使持有者拥有处置代币的专有权利,此类资产与其持有者之间的联系也不是由所有权定义的。 要处置代币,所有者必须首先在区块链上注册,并且所有参与方都需要同意所有者有权转让代币。 如果处置者一开始无权正确处置代币,则可以通过善意方式获取代币。 如果令牌或令牌访问权限丢失,所有者可以提交请愿书,将基础权利与令牌分开。 随后可以独立于代币处置基础权利。

代币可以分为证券型代币或实用型代币,这决定了投资者或代币持有者是否可以在受监管的二级市场环境中进行交易。 例如,实用代币可以通过列支敦士登的集中式加密货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受 AML/CFT 立法的监管。 其他类型代币的交换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的特征(目的、所包含的权利等)以及它们所属的行业。 例如,如果代币被视为金融工具,则《银行法》也将适用。 如果您想检查您的加密货币项目可能适合该框架的哪些位置,请联系我们,我们合格且经验丰富的顾问将很乐意安排个性化咨询。

这种动态的监管框架允许不断引入创新的区块链驱动的解决方案,同时为各种商业模式提供法律确定性,包括代币化的现有权利。 为了适应代币经济的发展,列支敦士登甚至修改了《民法典》,在代币存在表达各种权利的情况下,允许代币世界优先于现实世界。

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立法

为了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列支敦士登有义务移植第四和第五欧盟反洗钱指令(4AMLD和5AMLD)以及相关欧盟法规。 主要国家法律有《防止洗钱、有组织犯罪和资助恐怖主义专业尽职调查法》(《尽职调查法》)和《防止洗钱、有组织犯罪和资助恐怖主义专业尽职调查条例》 (尽职调查条例)规定了符合欧盟立法的 KYC 程序规则。 所有获得 MFA 许可的加密货币公司都必须遵守 AML/CFT 规则,这样可以保护其客户,并维护其所在市场的稳定性。

以下 TT 服务提供商须遵守《尽职调查法》:

  • 专业发行代币的代币发行者
  • 代币发行人没有法律义务向监管机构注册,但发行的代币并不专业,投资者在一次或多次交易中以超过 1,000 瑞士法郎(约 1,000 欧元)的价格购买代币
  • TT 密钥保管库
  • TT 代币托管机构
  • TT 保护器
  • 物理验证器
  • TT 交换服务提供商
  • 在向上述任何 TT 服务提供商提供服务时,法律要求必须向主管部门注册的 TT 代理
  • 接受相当于 10,000 瑞士法郎(约 10,000 欧元)的加密货币或其他加密代币作为商品付款的商品贸易商

尽职调查法的规定

该法的目的是规范上述服务提供商应实施的尽职调查程序,这些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根据《刑法》打击洗钱、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融资。 作为 TT 服务提供商的外国公司的列支敦士登分支机构也受该法律的约束。

以下规则特别重要:

  • 在以与潜在风险相称的方式监控业务关系时,必须使用安全、符合标准且有效的 IT 系统
  • TT 服务提供商必须监控与业务关系相关的风险,包括交易以及简化或高级的客户尽职调查程序,其中必须识别和验证缔约方、受益所有人和业务概况等信息
  •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记录和报告与洗钱、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融资相关的风险至关重要
  • 务必确保根据法规提前评估新产品开发或商业实践或使用新技术或正在开发的技术所产生的风险

尽职调查条例的规定

根据上述《尽职调查法》,列支敦士登政府颁布了《尽职调查条例》,重点是识别和核实缔约方和受益所有人、业务概况、向金融情报室(FIU)报告 )、内部机制和审计要求。

主要值得注意的方面:

  • 该法案中提到的政治公众人物的具体情况(例如大使、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会成员)
  • 受益所有人的具体情况(例如,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该法人实体 25% 或以上股份或投票权的自然人)
  • 客户验证的基本原则(例如,检查与缔约方相关的具有证明价值的文件(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副本),以及声称代表法人实体行事的人员有权这样做)

加密货币公司的监管

根据《区块链法》,加密货币公司有义务注册并获得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管理局(FMA),这是金融市场的综合监管机构,包括《区块链法案》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法规下的持牌人。 通过执行法规,FMA 从根本上努力打击通过使用加密产品和服务可能发生的洗钱、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融资,从而确保金融市场及其参与者的稳定,以及金融市场的稳定。 保护客户。

该机构设有专门的金融科技部门来处理加密货币法规,这应该会提高相关部门的响应能力。 此外,为了促进区块链技术的发展,成立了专门的政府机构金融中心创新和数字化办公室。 这表明列支敦士登已做好充分准备,并渴望在国家层面推广区块链驱动的解决方案的采用。

列支敦士登

capital

资本

population

人口

currency

货币

gdp

国内生产总值

瓦杜兹 38,387 瑞士法郎 $157,755

年度监管费用

金融监管局(FMA)对所有获得授权的加密业务征收年度监管费用。监管费用包括固定基本费用和各种附加费用,并限制在年度最大金额内。如果受监管的企业具有多种受监管类别的许可证、授权或认可,或者受监管的企业对多种经济活动类别进行监管,则对每个类别都要收取费用。

以TT密钥保管人、TT代币保管人、实体验证器和TT交易服务提供商为例,它们必须支付以下年度监管费用:

  • 基本年度费用为500瑞士法郎(约500欧元),仅适用于注册了多个TT服务的TT服务提供商
  • 附加征费为总销售收入的0.25%,扣除增值税和与财政年度销售直接相关的其他税款
  • TT服务提供商的每位受监管人的总年度监管费不超过100,000瑞士法郎(约100,000欧元)

虽然对于其他服务提供商来说,基本费用和最大费用限制通常保持不变,但其他原则根据加密业务模型的不同而变化。完整的年度监管费用清单可以在《金融市场监管法案(FMSA)》附件2中找到。

为什么选择列支敦士登的监管框架

拥有最先进的监管框架使得企业不仅摆脱了不明确的监管标准和即将到来的未来变化的负担,而且立即将加密公司定位为全球受信任的领导者。此外,列支敦士登的当局愿意接纳基于区块链的企业,并急切地与企业家、学者和其他相关人士进行对话。

在列支敦士登拥有加密业务的主要优势:

  • 区块链法案为各种加密业务提供了独特、明确、全面且动态的框架
  • 当局与行业参与者保持持续对话,使他们能够熟悉最新变化并调整他们的政策以满足行业需求
  • 建立新公司的过程简单顺畅
  • 一旦新公司被列入商业登记簿,先前转移的授权资本将被释放,并可以由业主自行决定使用
  • 诸如不将股东和受益人的信息录入公开注册册并保密等政策,有助于保持公司的效率和保密性
  • 增值税仅为7.7%,与其他欧洲司法管辖区相比,这是一个非常低的税率

列支敦士登加密许可

在列支敦士登注册办事处或居住地的法律和自然人不得在未经监管机构授权并事先进入TT服务提供商登记簿的情况下开始作为加密市场参与者运营。如果申请人打算进行跨境业务(例如在国外进行广告宣传或接触国外客户),必须提前通知MFA,其业务模式是否受到所选外国国家的许可制度的约束。

FMA负责授权列支敦士登的加密业务,并根据适用法律框架对每个申请进行逐案评估。当局可能会决定对特定业务模式不需要许可证,并因此建议适用不同的要求和法规。如果申请人打算进行跨境业务(例如在国外进行广告宣传或接触国外客户),必须提前通知MFA,其业务模式是否受到所选外国国家的许可制度的约束。

要成功注册为TT服务提供商,公司必须首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系列法律要求,并正确完成电子申请。未能这样做可能会显著延迟申请流程,通常申请流程持续时间长达三个月。一个许可证的申请费为1,500瑞士法郎(约1,500欧元),一经拒绝申请,不予退还。如果申请多个许可证,第一个许可证的费用为1,500瑞士法郎(约1,500欧元),每个额外许可证的申请费为700瑞士法郎(约700欧元)。

在列支敦士登开设一家加密货币公司

要获得列支敦士登的加密货币许可证资格,必须首先建立一家符合加密货币特定要求(包括不同的内部控制)的当地公司。 商业登记处负责列支敦士登公司的注册,通常会在两周内处理申请,前提是申请质量良好。 重要的是,所有列支敦士登公司都有义务缴纳 1,200 瑞士法郎(约 1,200 欧元)的年费。

初始资本要求根据计划的 TT 服务的类型和范围而有所不同。 例如,代币发行人可能需要拥有 50,000 瑞士法郎(约 50,000 欧元)至 250,000 瑞士法郎(约 250,000 欧元)之间,而 TT 兑换服务提供商必须拥有 30,000 瑞士法郎(约 30,000 欧元)至 100,000 瑞士法郎(约 250,000 欧元)之间的资金。 . 100,000 欧元)。 重要的是,这些最低资本要求在任何时候都不得降低,打算提供多项 TT 服务的申请人必须满足各自的最高最低资本要求。

列支敦士登最受欢迎的合法企业结构是有限责任公司(GmbH),该公司可由至少两名股东成立,且股东均为外国人。 股份公司 (AG) 更为复杂,可以为国际层面的商业活动而创建,包括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和协调子公司的资产。 它可由至少两名股东成立。

对从事加密货币活动的两类公司的关键要求:

  • 董事必须是列支敦士登居民
  • 必须任命一名合规报告官,也可以选择设立专门的合规部门
  • 必须在列支敦士登租用办公室
  • 列支敦士登公司必须雇用当地员工

列支敦士登的税务立法

列支敦士登以其清晰、透明和高效的税收框架而闻名。 税收由税务总局征收和管理,加密货币业务属于其管理范围。 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特殊性,适用通常的税率。 此外,该机构还负责根据已签订的税务协议与外国税务机关交换信息。

根据《尽职调查法》和《尽职调查条例》,《加密货币旅行规则》适用于所有 TT 交易,包括加密资产的转让。 在国际层面,这意味着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必须在超过 1,000 美元(约 919 欧元)阈值的加密货币交易期间相互共享发起人和受益人数据。

如果您确信列支敦士登的监管环境适合您的加密业务模式和增长愿景,我们Regulated United Europe (RUE)的高素质且经验丰富的顾问将很高兴为您提供装备 必要的知识将帮助您铺平成功之路。 我们非常了解并密切关注列支敦士登和欧盟其他国家的加密相关立法,因此可以指导您完成遵守当地法规的过程。 此外,我们非常乐意协助您开设新公司并获得许可,以及管理财务会计和税务优化。 立即预约个性化咨询,开启加密行业新旅程。

列支敦士登加密监管

审议时期
3个月 年度监管费用 500欧元起
申请国家费用
1,500欧元 本地员工 必需
所需股本 30,000欧元 实体办公室 必需
企业所得税 12.5% 会计审计
Milana

Milana
Scherbakova

许可服务经理

[email protected]

我们的队伍

Julia

Julia
Allik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email protected]

Diana

Diana
Nossenko

SENIOR ASSOCIATE

[email protected]

Milana

Milana
Scherbakova

LICENSING SERVICES MANAGER

[email protected]

Adelina

Adelina
Sahhova

LICENSING SERVICES MANAGER

[email protected]

Polina

Polina
Merkulova

LICENSING SERVICES MANAGER

[email protected]

Sheyla

Sheyla
Shamilli

LICENSING SERVICES MANAGER

[email protected]

Malini
Jarvinen

LICENSING SERVICES MANAGER

[email protected]

Jekaterina

Jekaterina
Alsmit

Corporate Tax Services Manager

[email protected]

Pauline

Pauline
Tatter

PROJECT MANAGER

[email protected]

Olga

Olga
Arsenyev

PROJECT MANAGER

[email protected]

Nurlan
Mamedov

Lawyer

[email protected]

联系我们

目前,我公司的主要服务是金融科技项目的法律和合规解决方案。 我们的办事处位于塔林、维尔纽斯、布拉格和华沙。 法律团队可以协助法律分析、项目构建和法律监管。

Company in Estonia OÜ

注册号码: 14153440
安诺: 16.11.2016
许可证号: FIU000186
电话: +372 56 96 6260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地址: Laeva 2, Tallinn, 10151 Estonia

Company in Lithuania UAB

注册号码: 304377400
安诺: 30.08.2016
电话: +370 661 75988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地址: Lvovo g. 25 – 702, 7th floor, Vilnius, 09320, Lithuania

Company in Poland Sp. z o.o

注册号码: 38421992700000
安诺: 28.08.2019
电话: +48 50 633 5087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地址: Twarda 18, 15th floor, Warsaw, 00-824, Poland

Company in Czech Republic s.r.o.

注册号码: 08620563
Anno: 21.10.2019
电话: +420 775 524 175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地址: Na Perštýně 342/1, Staré Město, 110 00 Prague

请留下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