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房地产购置税费
2025年在爱沙尼亚购置房地产享有相对简单透明的税制体系,使其成为欧盟内最具吸引力的住宅及商业地产投资国之一。与多数欧洲国家不同,爱沙尼亚不征收房地产转让税。买家无需按交易金额比例缴税,仅需承担固定费用,包括土地登记处的产权登记国家费用及公证服务费。登记申请费通常约64欧元,公证费则根据交易金额和合同复杂程度而定。
若购置新房产或与创业活动相关的资产,可能需缴纳增值税(VAT)。自2025年起,爱沙尼亚标准增值税率将调整为24%。普通个人购买自住房产通常免征增值税,但购置商业房产或新建建筑时该税费已计入售价。规划交易预算时需特别注意此项,尤其当房产通过法人实体购置用于后续租赁或转售时。
该税收制度不因买方国籍或身份而异。非居民可与居民享受同等购房条件,无需承担额外税费或限制。仅涉及国家安全或农用地的特定区域可能存在例外,但此类情况极为罕见。同时,外国买家除购房直接成本外,还需考量未来持有及出售房产相关的税务义务。
除购置成本外,投资者还需计入房产年度维护费及土地税支出。出售房产时可能产生资本利得税。自2025年起,爱沙尼亚个人所得税税率将调整为22%,该税率适用于房地产销售利润——即销售价格与购入价格之差额(扣除可证明的支出后)。但爱沙尼亚居民享有豁免——例如出售作为业主主要居所的住宅房产时无需缴纳资本利得税。非居民出售爱沙尼亚境内房产同样需在爱沙尼亚纳税,其居住国不影响纳税义务。
若购置房产用于租赁,租金收入将按20%至22%的税率征税,具体税率取决于业主的纳税身份。在爱沙尼亚注册的法人实体仅在利润分配时缴税,因此通过公司持有房产更有利于长期资产配置及收益再投资。个人纳税则从毛收入中预扣,但可扣除经确认的维护及修缮费用。
因此,在爱沙尼亚购置房产时,买家无需承担高额交易税。主要费用仅限于公证费和登记费,后续税负主要涉及土地税以及出售或出租房产时的潜在所得税。爱沙尼亚为外国投资者提供透明且数字化的登记与征税体系,确保成本可预测性及高水平的产权保护。通过选择合适的所有权结构——以个人名义或通过注册公司——可实现税务优化,具体取决于购房目的。
当然可以!根据您提供的文本,现附上全面的HTML表格,汇总爱沙尼亚房地产的关键税费。您可将其插入导言段落后的“爱沙尼亚房地产购置税费”章节中。
| 税费类型 | 适用情形 | 税率/关键信息 |
|---|---|---|
| 房地产转让税 | 购买任何不动产 | 无。爱沙尼亚不征收转让税。 |
| 购置增值税 | 新建建筑及商业房产 | 24%标准税率。通常不适用于个人自用购房。 |
| 公证及国家费用(购置) | 所有交易均需缴纳 | 国家费用:约64欧元 公证费:交易金额的0.02% – 0.70% 30万欧元房产总费用:约1,000 – 1,500欧元 |
| 法律支持(购房) | 建议买家聘请 | 房产价值的~0.5%。 30万欧元房产约1,500欧元。 |
| 房产中介佣金 | 买方经纪人(如聘用) | 房产价值的1%-1.5%。 若未聘请专属买方经纪人,通常由卖方支付。 |
| 土地税(年缴) | 所有土地所有者 | 地籍价值的0.1% – 2%(由市政当局设定)。 住宅地块常见税率:约0.5%。 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征税。 |
| 租金收入税(个人) | 房产租赁所得 | 净收入按22%计征。 简易选项:毛收入扣除20%,无需证明支出。 |
| 租金所得税(法人实体) | 企业出租房产 | 0% 税费适用于留存利润。 22% 仅对分配利润(股息)征税。 |
| 租赁增值税 | 短期/旅游住宿 | 年租金收入超4万欧元时征收13%。 长期住宅租赁通常不适用此税种。 |
| 资本利得税(个人) | 非主要居所出售 | 22%(按售价减去购置成本及可证明费用计算的利润)。 0%(主要居所出售)。 |
| 企业所得税(出售时征收) | 企业出售不动产 | 出售时税率0%。 仅当利润以股息形式分配时适用22/78(实际税率22%)。 |
| 核心优势 | – 无房地产转让税。 – 建筑物免征房产税。- 优惠的企业税制(仅对分配利润征税)。 – 居民与非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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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房地产交易的法律及公证费用在欧盟国家中仍属适中水平
2025年,该费用相较于多数欧盟国家仍保持适中。费用主要包含两部分:交易公证费及法律支持费(含房产核验、购买协议起草及产权登记)。
爱沙尼亚所有房地产交易均须经公证服务,公证员负责认证合同、核实交易方身份、将相关数据录入土地登记簿,并确保交易的法律效力。公证费金额依据房产价值计算,并遵循经批准的费率标准。平均而言,公证费占交易价格的0.02%至0.70%,另加增值税。以价值30万欧元的房产为例,总公证费通常在1,000至1,500欧元之间。
除公证费外,交易还需支付法律支持费用。这包括分析产权文件、核验土地登记簿中的房产状态、识别潜在抵押权、债务或法律限制,以及起草和协调购房协议草案。标准交易的法律服务费约占房产价值的0.5%——以30万欧元房产为例,费用约为1,500欧元。若涉及外国买家、通过法人实体购置房产或需文件公证翻译,相关费用可能略有增加。
此外,土地登记处所有权登记需缴纳国家费用——固定金额约64欧元——以及外国文件翻译和公证费用,平均约100至300欧元。
因此,在爱沙尼亚购买价值30万欧元的房产时,法律及公证费用总额约为2,500至3,000欧元。该费用涵盖全程法律支持、公证服务及产权登记。对于更复杂的交易(如通过公司购买、涉及抵押贷款或多业主交易),费用可能增至3,500至4,000欧元——按欧洲标准仍属合理范围。
在爱沙尼亚,法律支持对保护买家权益、确保交易透明度及文件准确性、保障产权转移安全性至关重要。综合而言,相对低廉的成本、强制公证制度以及高度数字化的地籍系统,使爱沙尼亚成为欧盟境内购房最安全、最可预测的司法管辖区之一。
爱沙尼亚购房中的房产中介服务费用
在爱沙尼亚购房时,房产中介服务费通常由卖方承担。但买方可能遇到专属搜索代理的情况,此时需另行支付佣金。
基础佣金参数
爱沙尼亚住宅房产交易中,常规中介佣金率约为成交价的2-4%。
买方代理服务佣金范围约为房产价值的1-1.5%。
与代理签订合同时需明确:佣金支付方(卖方或买方)、佣金是否包含在房产价格中、以及佣金涵盖的服务范围。
实际计算示例:
若您作为买家考虑购买价值30万欧元的房产,且需聘请佣金率约1%的买方代理,计算如下:
30万欧元的1%即3,000欧元。
若佣金率接近1.5%,则为4,500欧元。
若由卖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且买方无需额外佣金,您直接承担的中介费用可能为零。
规划30万欧元爱沙尼亚房产预算时,若需自行承担中介佣金,建议预留3,000至4,500欧元的潜在费用。若由卖方支付中介费,则可省去此项支出。
建议在与中介谈判合同时,明确约定佣金金额、支付流程,以及买方自行找到房产或交易未达成时的返还或减免条件。
爱沙尼亚房产税制
2025年爱沙尼亚房地产仅需缴纳一项主要税种:土地税。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单独征税,这使得业主的总体税负远低于多数欧盟国家。无论业主是否为爱沙尼亚居民,土地税均需由土地所有者每年缴纳。
土地税以土地的估价价值为基准计算,该价值由国家通过大规模评估确定。地方市政当局设定税率,范围为土地应税价值的0.1%至1%。住宅开发用地或私有土地通常适用约0.5%的税率。用于商业用途的土地(如租赁或商业地产)税率范围为0.1%至0.5%。部分市政辖区内,工业用地或交通用地税率可高达2%。自2025年起,爱沙尼亚首都塔林将对住宅用地及创收用地适用0.5%税率,其他类型用地税率为1%。
统一土地税的实施将使爱沙尼亚房地产税制更具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业主仅需为土地缴税,无论地块上建筑数量或类型如何。这对公寓和房屋业主尤为有利,因建筑物本身不征税。国家还对税额骤增设定了限制:年度增幅不得超过前一年度的50%。此举可避免业主因地籍估值变动而面临突发性税负激增。
爱沙尼亚永久居民可享受税收减免。若地块作为主要居所使用且面积未超法定标准,业主可获得部分或全额土地税豁免。此类优惠通常不适用于外国公民,但持有居留身份且实际居住于爱沙尼亚者除外。
年度土地税以地块地籍价值为基准,该价值通常低于市场价格,从而进一步减轻税负。塔林市住宅用地标准地块的年均土地税约为数百欧元。税款每年缴纳一次(通常在第一季度),纳税人可通过税务服务门户网站电子查询应缴税款信息。
需注意的是,将土地用于商业盈利的业主,其土地可适用较低税率(最高0.5%),但租赁或经营所得仍须按独立税法缴纳所得税。
由此可见,爱沙尼亚的房地产税制简明稳定。业主仅需缴纳税率适中的土地税,且支付流程完全自动化。免征房产税及部分土地税减免政策,使爱沙尼亚成为欧洲最具吸引力的长期住宅及投资房产持有地之一。
爱沙尼亚短期房产租赁税制
2025年爱沙尼亚对短期房产租赁实施明确监管,将其视为住宿服务收入。此类活动需缴纳所得税,特定情况下还需缴纳增值税。爱沙尼亚税制根据房东身份采取差异化处理:若为偶尔出租自有公寓的个人,适用个人所得税;若为长期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则适用企业所得税。
短期租赁收入适用22%税率,该税种以净利润(即总收入减去房产维护费用后的差额)为计税基础。若房东为个人,可无需提供支出凭证直接减免20%的税基。此方式适用于多数不定期出租房产且不涉及第三方中介的私人业主。但若房产租赁具有系统性、涉及多处房产,或通过Airbnb、Booking.com等平台进行,税务机关可能将其认定为经营活动。此类情况需业主记录收支、注册个体经营者身份并定期提交报表。
爱沙尼亚居民与非居民适用相同税收规则:房产位于本国境内则需在爱沙尼亚缴纳所得税。非居民仅需申报来自爱沙尼亚来源的收入。若房产属于外国业主,租金收入可能按22%税率在源头征税,或由业主通过纳税申报表申报。
短期租赁实质构成住宿服务,因此可能需要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爱沙尼亚增值税注册门槛为年营业额4万欧元。若租金收入超过此限额,业主必须注册纳税并对其服务征收增值税。自2025年起,住宿服务增值税税率将设定为13%。该规定适用于旅游住宿活动,如公寓、房屋及套房的短期租赁,其性质类似于酒店和旅馆。
但若房产以长期租赁形式作为租户永久居所,则不征收增值税。然而,针对旅游目的的短期租赁(尤其是通过数字平台进行的交易),增值税成为强制性征税项目。在此情况下,业主可在计算税额时抵扣房产维护及修缮相关成本。
自2023年起,爱沙尼亚将建立税务机关与国际在线平台间的自动数据交换系统。这意味着通过Airbnb、Booking.com等平台获取的短期租赁收入信息将直接传输至税务部门。因此此类收入将无法隐瞒,建议业主及时申报利润以避免罚款及附加费用。
进行短期租赁时,业主不仅需考虑税收问题,还须遵守市政规定。在塔林、塔尔图等爱沙尼亚城市,旅游用途的租赁房产数量或租赁期限可能存在额外限制。此外,房东有义务确保住宿设施符合所有必要安全标准,若为长期租赁还需办理住客登记手续。
总体而言,爱沙尼亚短期租赁的税负包括22%的所得税,若超过注册门槛还需缴纳13%的增值税。尽管需履行相关手续,该国税收制度仍保持相当灵活且简明。通过规范登记与费用规划,业主可优化纳税义务,合法获取旅游租赁收益。爱沙尼亚透明的数字化会计系统使所有市场参与者都能便捷安全地完成申报与缴税流程。
爱沙尼亚长期房产租赁税制
2025年爱沙尼亚长期房产租赁适用个人及法人标准税收制度。业主主要承担所得税,具体税制取决于所有权形式——即业主身份为自然人、个体经营者或法人实体。爱沙尼亚立法提供透明可预见的规则,其税负水平在欧盟国家中仍属适中。
若个人未注册企业即出租房产,全部租金收入将按22%税率征税。该税款以净收入为基数计算,可扣除符合条件的房产维护费用。另有一种简化方案:个人可直接将总收入的20%从应税基数中扣除,无需提供费用凭证。例如:若年租金收入为10,000欧元,实际仅需就8,000欧元纳税。若房东希望抵扣实际支出,可通过凭证扣除相关费用,包括水电燃气费、维修费、保险费、物业维护费、中介或管理公司佣金及按揭利息。
爱沙尼亚居民的应税收入需依据年度纳税申报表确定,该申报表须在申报年度次年4月底前提交。申报获批后即需缴税,税务机关将在纳税人个人账户中提供电子版税款计算单。非爱沙尼亚居民出租境内房产所得同样适用22%税率。该税款可通过预扣税或申报税款方式缴纳。多数情况下,若收入属于租赁收入而非经营收入,非居民可将税基降低20%。
但若房产长期定期出租且具有经营活动特征(如出租多处房产或委托管理公司),税务机关可能要求以个体经营者身份注册。此类情况下适用相同税率,但纳税人可全额扣除实际支出,并享受养老金及医疗保险体系缴费抵扣。
增值税通常不适用于长期租赁。在爱沙尼亚,住宅物业租赁可免征增值税。但存在例外情形:当承租方为将房产用于商业用途的法人实体,或该房产作为自愿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的商业活动组成部分进行租赁时,租金可能适用24%的税率。不过,个人之间的传统住宅租赁不征收增值税。
除所得税外,业主还须为房产所在土地缴纳年度土地税。市政当局将土地税率设定在土地地籍价值的0.1%至1%区间。无论房产由业主自住或出租,此税均属强制征收。
总体而言,爱沙尼亚针对长期房产租赁的税收体系仍是欧盟最透明简明的制度之一。业主仅需就租金收入缴纳所得税及年度土地税。同时,他们可通过两种合法途径降低税负:无需提供凭证即可享受20%的扣除额,或申报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抵扣。
计算示例:若房东每年从长期公寓租赁中获得12,000欧元收入,可将收入减少20%,得出9,600欧元的应税基数。按22%税率计算,年税额为2,112欧元。因此业主税后净收入为9,888欧元。
法人实体适用不同原则。持有不动产的公司在收入以股息形式分配前无需缴纳所得税。这是爱沙尼亚税制典型的特征——征税对象不是利润本身,而是利润分配环节。因此,通过公司开展租赁活动常被用于在不产生当期税负的前提下实现收入再投资。
综上,爱沙尼亚的长期房产租赁业务能提供稳定收入来源且行政负担极低。免征房产税、可抵扣支出及透明的所得税率,使该国成为私人业主及租赁业务投资者的理想选择地。
爱沙尼亚个人房产交易税制
2025年起,爱沙尼亚个人出售房产若产生利润,将征收资本利得税。该国在此领域的税收体系被视为欧盟最透明的制度之一,其税款计算流程简明且具有一致性。
房地产销售的征税依据取决于产权性质及房产是否作为主要居所使用。若个人出售其主要居所房产,该笔销售利润可免征所得税。此免税政策仅在满足两项条件时适用:房产必须在出售前持续由所有者持有并作为其永久居所使用。该免税政策每两年可申领一次,且不适用于投资性或租赁性房产。
若房产不符合主要居所条件,其出售利润需按22%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润计算为房产售价与购入价之间的差额,同时需扣除与购置及出售相关的成本。可抵扣税基的费用包括公证登记费、房产中介佣金、购房贷款利息及经书面证明的修缮升级成本。
计算示例:若个人以15万欧元购入公寓,投入1万欧元修缮,后以20万欧元售出,则应税利润为4万欧元。按22%税率计算,应缴税款为8,800欧元。所有费用均须凭付款凭证、发票或合同等文件证明。若无法提供费用凭证,税务机关有权直接按买卖差价计算利润,不予扣除任何费用。
爱沙尼亚非居民适用类似程序。若房产位于爱沙尼亚境内,其出售利润需在爱沙尼亚纳税。非居民须提交纳税申报表,并按22%税率缴纳净利润税款。但若爱沙尼亚与卖方居住国存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该协定可能允许在其中一国享受税收抵免或免税待遇。
此规则同样适用于个人持有多处房产的情况。若个人频繁出售多套公寓或房屋,税务机关可能将其定性为经营活动。此时必须注册个体经营者身份,并按商业活动规则纳税——若年营业额超过40,000欧元,还需缴纳社会保障金及增值税。
爱沙尼亚的房地产交易必须通过公证人完成。公证人将认证买卖协议、监督双方结算,并将信息提交至土地登记处。出售房产后,须于次年提交纳税申报表,并在税务海关总署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对于居民而言,该期限通常与年度申报的通用截止日(即4月底)一致。
爱沙尼亚税制未规定个人出售房产时预扣税款,因此纳税义务由卖方自行计算并缴纳。同时,税务机关可调取土地登记数据及银行支付记录,使监管流程透明高效。
需特别注意:免税政策仅适用于业主作为主要居所使用的住宅物业。若房产曾用于出租、商业经营或作为投资资产持有,则不适用免税条款。此外,若业主仅持有房产部分产权,免税仅限于其持股比例对应的利润部分。
总体而言,爱沙尼亚个人房产交易的税负保持在适度且透明的水平。22%的资本利得税仅针对实际利润征收,而非交易总额。通过允许扣除有据可查的支出及对主要居所的免税政策,爱沙尼亚税制体系有效鼓励负责任的房产持有行为,使市场对投资者和私人业主均保持稳定可预测性。
爱沙尼亚公司出售房地产的税收
2025年爱沙尼亚公司出售房地产的税收,遵循基于利润递延征税原则的企业税制框架。这意味着资产出售所得收入无需立即纳税,仅在利润分配给公司所有者时才产生税负。此机制使爱沙尼亚成为欧盟最有利的房地产相关业务(包括投资、建设及租赁)司法管辖区之一。
只要销售所得保留在公司营业额中或用于新投资,企业在出售房产时无需缴纳所得税。只要利润未以股息形式分配,便不产生任何税务责任。这使企业能够自由处置销售所得——例如购置新资产、进行现代化改造、支付建设成本或进行再融资。
自2025年起,爱沙尼亚将对分配利润实施22/78的新企业税率,相当于可分配净收入22%的实际税率。例如,若公司盈利10万欧元并选择向股东分红,则需按22/78税率缴税——即28,205欧元。由此,股东将获得100,000欧元股息,公司总支出为128,205欧元。
若利润未分配则不征税。因此,留存利润可全额再投资而无需承担额外财政成本。该制度通过保障法人实体的竞争力与流动性,有效促进企业发展。
房地产销售可能因产权性质适用不同税制。例如,若房产用于商业租赁,其出售收入将计入营业额;但若作为投资资产购入,出售利润仅在分红时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两种情形均遵循相同原则:仅对股息支付环节征税。
涉及增值税的房地产交易中,企业须按24%税率征收增值税。此规则适用于运营未满两年的新建楼宇,以及作为经营活动出售的房产。使用超过两年的住宅物业可免征增值税。但若买方为有权抵扣的纳税人(商业物业交易中常见),交易双方可协商适用增值税。
需注意爱沙尼亚不存在针对法人的传统资本利得税。房地产销售所得计入公司整体财务结果,仅在向股东分红时才需纳税。这是爱沙尼亚税制相较于多数欧洲国家(资产出售后立即征税)的核心优势。
除企业所得税外,持有房地产的公司需缴纳年度土地税,该税种以土地而非建筑物为课税对象。土地税率由市政当局设定,范围为土地地籍价值的0.1%至1%。该税种属强制性税费,计入经营支出,但不影响出售时的应税基数。
通过当地子公司持有爱沙尼亚房地产的外资企业适用相同税制规则。若房产归属爱沙尼亚注册公司,则适用爱沙尼亚递延征税模式。但若外国机构未设立常设机构而直接持有房产,则在认定其构成常设机构时可能产生纳税义务,具体判定需个案分析。
房地产交易须经公证,公证人将产权转让信息录入土地登记簿。商业销售通过e-MTA系统电子申报,企业需在此申报利润分配及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
因此,2025年爱沙尼亚公司出售房地产仅在分红时需缴纳22/78税率的所得税。这使得该司法管辖区对投资与开发架构极具吸引力。免征资本利得税、增值税灵活适用政策以及利润再投资免即时征税等优势,为长期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优化税负,建议企业依据投资周期规划利润分配,充分利用爱沙尼亚递延企业税制模式。
常见问题解答
2025年在爱沙尼亚购买房地产需缴纳哪些税费?
买家无需缴纳转让税,因爱沙尼亚不存在此类税种。主要费用包括公证服务费及土地登记处的产权登记国家费用,合计约64欧元。若购买新建房产或商业地产,可能适用24%的增值税。用于自住的住宅房产通常不征收增值税。
外国公民在爱沙尼亚购房是否存在限制?
没有,外国公民和非居民与居民享有同等的购房权利。唯一例外是涉及国家安全或农业的特定类别土地。外国投资者可直接或通过爱沙尼亚公司持有房产。
购房的公证费和法律费用是多少?
公证费根据交易金额计算,平均占合同价格的0.02%至0.7%。以价值30万欧元的房产为例,公证费通常在1,000至1,500欧元之间。法律支持服务(含文件核验、合同起草及登记)约需1,500欧元。合计费用约为2,500至3,000欧元。
在爱沙尼亚购房时,房产中介服务费由谁承担?
通常由卖方支付中介佣金。但若买方另聘中介,佣金通常为房产价值的1%-1.5%。以30万欧元公寓为例,佣金约为3,000-4,500欧元。需提前与中介明确付款条款。
爱沙尼亚房产所有者的土地税如何计算?
土地税是房产所有权的唯一年度税种,仅对土地征收(不包括建筑物)。税率由市政当局设定,范围为土地地籍价值的0.1%至1%。塔林地区住宅用地税率为0.5%,商业用地为1%。该税款通常于每年第一季度缴纳。
短期租赁房产(如通过Airbnb)是否需缴税?
是的,短期租赁收入需按22%税率缴纳所得税。年收入不超过40,000欧元时无需缴纳增值税。但若收入超出该门槛,业主须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并对住宿服务征收13%的增值税。个人可无需提供支出证明即可将税基减少20%。
短期租赁与长期租赁的税收有何区别?
用于永久居住的长期租赁免征增值税,仅对收入部分征税:净收入的22%。税基可减免20%,或按实际支出核算。短期租赁视为酒店业活动,需缴纳22%所得税及13%增值税(如适用)。
个人出售房地产如何计税?
出售主要居所免征税款。投资或租赁房产的利润按22%征税。利润定义为售价减去购入价的差额,包含公证费、维修及装修费用。例如,若房产售价比购入价高出40,000欧元,则应缴税款为8,800欧元。
公司出售房产是否征税?
需征税,但仅在利润分配给股东时缴纳。2025年税率为22/78(实际22%)。若利润未分配则不征税。因此公司可将收益再投资而不产生当期税负,使爱沙尼亚制度对开发商和投资者极具吸引力。
何种情况下房地产销售或租赁需缴纳增值税?
新建建筑(近两年内竣工)及商业地产销售适用24%增值税。使用超过两年的住宅物业销售可免征增值税。住宅物业租赁原则上不征税,但与法人实体交易时自愿注册为纳税人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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