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的劳动关系主要受劳动法典(第262/2006号法案及其修正案)管辖。该法涵盖了广泛的就业相关问题,包括雇员和雇主的权利与义务、劳动保护、薪酬条件、工作时间和假期。
劳动关系的基本方面:
方面 | 说明 |
员工和劳动合同 |
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 工作类型(例如职位或职责)。 工作地点(例如城市或特定工作场所)。 起始日期。 此外,还可规定与以下相关的条款: 薪酬:基本工资及任何可变支付,如奖金、津贴。 福利,包括带薪假期。 工作时间:每周工作小时数,可能的排班变动。 加班及其支付程序。 差旅费用及其他差旅报销。 |
隐含条件 |
许多劳动条款是隐含的,无论是否在劳动合同中明确,都适用: 加班或夜班的额外支付。 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管理层员工为六个月。 解雇通知:规定了最低通知期。 雇主提供的信息:雇主有义务向员工提供有关公司及其职责的重要信息。 |
集体谈判协议 |
某些行业有集体谈判协议,可为员工提供相较于个人劳动合同的额外权利和福利。 集体协议可在公司层面签订,也可对整个行业具有约束力。 |
工作时间和假期 |
正常工作周通常为40小时,可安排加班并支付相应补贴。 员工每年至少有4周假期,但某些集体协议可能提供更长的假期。 周末和公共假期的假期及附加福利由法律规定。 |
特殊形式的雇佣合同:
兼职雇佣:《劳动法》允许对每周工作不超过20小时的雇员采用灵活雇佣形式。此类雇员可被无理由解雇且无需支付遣散费。
限额工作:这是适用于临时或兼职劳动合同的特殊雇佣关系形式。相较于标准雇佣合同,此类雇员的权利受到限制。
外国雇员的法律规范:
依据与捷克企业签订的雇佣合同在捷克共和国工作的外国公民,须遵守捷克法律(包括《劳动法典》)。
若外国雇员以临时派遣形式在捷克工作,即使合同依据外国法律签订,其仍须遵守当地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解雇与遣散费:
雇主仅可在《劳动法典》规定的正当理由下解雇员工,例如企业重组、工作场所清算、严重违反纪律或无法胜任工作。
解雇通知期至少为两个月,除非合同或集体协议另有规定。
解雇时员工可能有权获得解雇补偿金,金额取决于解雇原因及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
由此可见,《捷克劳动法典》为员工权益提供了高度保障,并详细规范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包括薪酬条款、社会福利及解雇保障等内容。
捷克共和国的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
在捷克共和国,工作许可与居留许可由多部法律规范,申请流程可能因国籍、停留时长及就业性质而异。
自由流动原则
劳动力自由流动原则适用于欧洲经济区(EEA)及瑞士公民及其亲属。这意味着上述国家公民可在捷克共和国居住和工作,无需申请工作许可,唯一条件是持有有效的旅行证件或身份证件。
第三国国民
对于第三国国民(即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国家公民)且未在捷克获得永久居留权者,需申请工作卡。特定类别工作者(如高资质专业人员)可能适用例外条款,从而加速申请流程。
工作卡说明
工作卡是用于工作的长期居留许可,有效期超过三个月。该文件同时兼具居留许可与工作许可功能。工作卡颁发给计划在特定岗位工作的外国公民,并赋予以下权利:
- 在捷克共和国居住
- 就业:可在工作卡核发职位范围内就业。
- 经内政部批准可变更雇主或工作地点。
工作卡有效期与雇佣关系同步,最长两年,可申请延期。
申请流程与时限
流程始于强制性劳动力市场测试,用于确认该职位是否存在捷克公民或居民的合适候选人。
工作卡申请处理时限最长为60天(复杂案件可延长至90天)。包含劳动力市场测试在内的全流程通常耗时约五个月。
解雇与裁员
员工人数超过500人的企业中,员工可任命股份公司(JSC)监事会三分之一成员。此项权利不适用于规模较小的股份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LLC)。(LLCs)。
所有企业员工均有权参与以下事项的协商会议:
雇主经济发展。
影响就业的结构调整及措施(如大规模裁员)。
工作条件及其变更。
若企业设有工会,雇主解雇员工前须与工会协商,纪律性解雇情形尤需如此。
第三国国民获取许可的特殊性
工作卡申请流程可能需要大量行政工作,包括文件准备及与捷克当局的协调。
捷克共和国解雇员工规定
在捷克共和国,解雇员工受《劳动法典》及其他法规约束,这些法规为员工提供一定程度的保护。主要解雇条款包括:严格的解雇事由、最低通知期限及遣散费要求。
解雇事由
雇主仅可在下列情形下终止雇佣关系:
- 企业整体或部分业务停业
- 公司整体或部分业务迁移
- 组织架构调整(如重组、技术更替、精简人员以提升效率)
- 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劳动职责(职业病或工伤)
- 未能满足岗位要求,或违反既定法定要求或雇主内部规定。
- 违反劳动纪律(严重或屡次轻微违纪)。
- 病假期间失职(如违反住院规定)。
解雇程序
- 通知期:最短通知期为两个月。该期限自书面通知送达后次月首日起算。经双方协议可延长通知期。
- 即时解雇:适用于严重违纪情形(如盗窃、侵占、工作期间酗酒、肢体暴力)。此类情况可立即解雇,无需提前两个月通知。
解雇补偿金
根据解雇原因,员工可能获得解雇补偿金:
- 若因裁员或公司关闭解雇,根据工龄长短,最高可支付三个平均月薪的补偿金。
- 若解雇缘于健康状况(如职业病),员工有权获得12个月薪资的补偿金。
保护期
在以下保护期内不得实施解雇:
员工患病期间。
怀孕期间或产假期间。
大规模解雇
大规模解雇受国家法律及欧盟《集体解雇指令》(98/59/EC)双重规范。大规模解雇的定义取决于企业规模:
在20-100名员工的企业中,解雇10名或以上员工即构成大规模解雇。
在101-300名员工的企业中,裁减10%的员工即构成大规模解雇。
在301名以上员工的企业中,解雇30名或以上员工即构成大规模解雇。
大规模裁员的程序要求
雇主必须在通知员工前至少30天告知员工代表(工会或员工委员会)并进行协商。若无代表机构,则须直接征询员工意见。
雇主还须在首次通知员工前30天,向劳动局(政府机构)申报大规模裁员计划。
需注意的是,无论员工代表或公共机构均无权阻止解雇,但必须获得知情权并可提供建议。
捷克共和国的解雇程序受严格监管,旨在通过保障公平透明的流程来维护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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